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外实习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发表时间:2019-03-25 00:00 各学院: 为引导、推动学院和教师重视实习教学工作,深化实习教学改革,强化实习基地建设,改进实习教学管理,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,现决定评选2016年实习先进集体和个人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奖项设置与名额 (一)实习优秀组织奖,若干。 (二)实习优秀带队指导教师,20人。每学院推荐数不超过2人。 (三)实习教学优秀管理人员(含教学院长、系主任、专业负责人和学院教务管理人员),10人。每学院推荐数不超过1人。 二、评选标准 (一)实习优秀组织奖 1.能按学校的要求认真开展实习各阶段工作; 2.学院每个专业建成5个以上校外实习基地; 3.能按照本科培养方案规定足时开展实习工作,无缩水现象; 4.有完备的实习制度,实习计划内容完整、切实可行; 5.有完整的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; 6.实习前召开实习动员会,宣布实习纪律,提出实习要求; 7.积极选派教学经验丰富、组织能力较强的教师带队实习; 8.学院认识实习与生产实习集中比例高; 9.有实习检查督导制度,安排专人落实检查实习教学开展情况,形成了实习检查报告; 10.学生实习期间无事故发生,实习基地对学院实习组织工作及学生实习情况反映良好; 11.能严格按照《本科生实习考核细则汇编》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; 12.学生实习日志、实习总结(或报告)和实习成绩鉴定表齐全; 13.学院实习总结全面,召开实习专题总结会议,按时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,做好材料的收集、建档工作。 (二)实习优秀带队指导教师 1.积极接受实习带队任务,为人师表,学生评价高; 2.积极与实习单位沟通,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方案,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; 3.管理严格,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和遵守纪律情况,并有相应记录; 4.定期向学院汇报学生实习情况; 5.组织学生与实习基地开展座谈、交流等活动; 6.在实习教学管理系统中能及时、详细的填写相关相信; 7.向学院提交的工作日志和带队工作总结能全面反映实习学生情况; 8.坚守岗位,全程指导实习教学工作; 9.在实习单位进行的实习教学富有成效; 10.实习结束后能积极报销相关费用,经费使用合理。 (三)实习教学优秀管理人员 1.积极参与学院实习教学组织管理工作,能够组织协调好本学院实习教学工作; 2.工作中能够服从安排,工作能力强,团结协作,工作作风好,服务意识强,师生评价好; 3.熟悉实习教学工作相关规定,做好师生咨询答疑工作; 4.认真审核实习系统中教师提交信息,杜绝不规范现象的发生; 5.认真落实学校相关实习要求,及时上报各类材料; 6.积极参与校外实习督导工作。 三、评选程序 (一)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组织开展初评工作,排序推荐申报材料。 (二)“实习优秀组织奖”采取专家听取学院汇报和查阅相关教学档案进行评选。 1.听取学院汇报。学院总结2016年实习总体情况并做汇报。 2.查阅实习教学档案。专家组根据学院汇报及优秀评选标准,查阅学院2016年实习教学相关材料。重点审查实习学时是否充足、学生实际实习人数与应实习人数是否一致、分散实习考核是否规范、实习教学资料是否完整等。 (三)“实习优秀带队教师”和“实习教学优秀管理人员”采取专家审阅材料的形式进行评选。 (四)遴选出获奖单位及人员名单后报学校审批,学校批准后对获奖单位及人员予以表彰。 四、表彰办法 (一)实习优秀组织奖:颁发牌匾和奖金。 (二)实习优秀带队指导教师:颁发牌匾、证书和奖金。 (三)实习优秀教学管理人员:颁发牌匾、证书和奖金。 五、材料报送要求 (一)申报先进集体或个人须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或推荐表(详见附件),并提供相应的先进材料和支撑材料。实习优秀带队指导教师的申报支撑材料至少应包括:课程教学大纲、实习计划、实习指导书或讲义、实习经费预算核定表、实习日志、实习评价、实习指导工作总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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